公告

责任编辑:阮榕   发布者:   发布时间:2010-10-17   全文共个字   浏览量:

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,标准时点是111日零时。根据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莆田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》(莆政综〔200987号)和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,莆田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定于2010年10月15日起开展人口普查入户摸底登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普查时间:1015日—1031日上门摸底,111日—1115日再次入户正式登记。

二、普查对象:全部户籍人口、居住在莆的外来人口、居住在莆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。

三、普查内容:主要调查普查时点的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,内容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受教育程度、迁移流动、出生死亡、住房情况等。

四、普查方式:采用普查员入户调查、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,普查员入户时将佩戴全国统一格式的“普查指导员证”或“普查员证”。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(包括外来人口),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,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。

五、普查规定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》的规定,人口普查对象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,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予以保密,不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,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。

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,并欢迎对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
各地人口普查监督电话:

莆田市(2381576 仙游县(6768322 荔城区(2292037

城厢区(6924388) 涵江区(3597541 秀屿区(5869528

湄洲岛(5094335 北 岸(5950805

莆田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00年十月十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责任编辑:阮榕